015电子信息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30浏览次数:258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我校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打造人才培养特色,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12]8号)文件精神,电子信息学院2015年实验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我院2015年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即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专项(计划立项15个)和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专项(计划立项30个),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

一、申报对象:

1.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人必须为虚拟仿真教学示范中心相关专业教师;

2.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非毕业班学生为主;

二、立项重点

1.课程实验项目的改革与创新,重点是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2.基本技能训练项目(单列实训周);

3.开放性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单列实验周)项目;

4.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和自选实验课题项目。

说明:实验教学研究项目要针对当前我校本科教育实践教学改革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成果应包括以实验(实训)教学标准、实验指导书、实验任务书和实物作品。

三、申报要求

1、参与学生必须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能够完成开放实验项目的任务要求;  

2、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原则上应为3-5人,同一时间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3、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已经在我院实验中心立项且尚有2项及以上未完成研究工作的申报人,应集中精力完成已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今年原则上不得申报。

4、已在学校或省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学生开放实验项目必须在课外时间在实验室完成,项目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内容与课内实验、毕业设计等不能重复;

6.申请人逾期未完成已立项项目,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中途退出项目建设,1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新的实验中心项目;

7.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2000元,建设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为一年半,2016年必须结题;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500元,一般建设期为一个学期,最长为一年。

四、申报程序

1.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黄冈师范电子信息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于申报截止日期前送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评审,所有申报项目都需报送电子版。

2.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黄冈师范电子信息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请书》(附件2),指导教师对项目申报表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创新性、进度安排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所有申报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报送徐妙婧老师。

五、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稿一份,于98日下班前科技楼403徐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六、单列实训周项目指南 

1.虚拟仿真实训项目(1周)

2.电子基本技能实训(1周)

3.模电、数电课程设计与制作(1周)

4.单片机设计与制作(1周)

5.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与制作(1周)

6.专业方向课程设计与制作(1周)

7.毕业综合设计类项目(2-4周)

 

                        电子信息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