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3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561

校内有关教学单位及相关老师: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为:40万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均为:20万元/项。

二、申报人条件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限项规定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项限定如下: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3年12月版)要求填写,以前版本无效。

2、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学校科技处网站,登录科技管理系统,进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上传《项目申请书》电子档。

(2)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www.npopss-cn.gov.cn),认真阅读申报公告,下载《课题指南》、《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材料。

3、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提示说明及《项目申请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及《活页》。《项目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4、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17日,各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截止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活页》论证字数不能超过四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及违规申报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

3、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题指南以及往年成功立项的申请书,同时安排有丰富项目申报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辅导,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项目申报成绩突出的教学单位,学校将给予奖励。

4、每个项目需交纳评审费200元。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

2013年12月17日